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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202107批次学士学位申请、办理的通知

2021年05月10日

各学习中心及同学: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学位办理相关工作安排,我院202107批次学士学位申请、办理工作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学士学位申请

(一)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须满足附件一《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2020年4月之前入学的学生可以选择按本办法执行或按入学时相关规定执行(学位相关政策解读详见附件二)。

(二)可申请学生范围

1.202101、202010、202007、202001、201907往届本科毕业生(注:201907毕业批次为最后一次申请机会);

2.202107批次满足毕业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学士学位申请具体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在线申请路径如下:

学生:登录“我的教室”—右侧“学位专区”—点击“申请学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三)

为保证学生申请学位的严肃性和信息准确性,申请应由学生本人亲自完成,学习中心申请学位功能已取消。

2.学生本人在平台签写申请《诚信承诺书》,完成申请学位信息确认(确认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如发现与本人信息不一致,请与学习中心联系反馈。

3.在平台提交学位外语成绩资料,须附学生本人手写签字并注明:“本人对证书真实有效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交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位外语资料提交注意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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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外语成绩,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成绩真实有效性的核验途径和辅助证明资料。无法核验成绩者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4.学位备案电子照片将取用学生毕业照片(请确保已采集毕业照片),证书制作采用的纸质照片(须与毕业电子照片同版)请以学习中心为单位,附《学生申请名单》统一汇总邮寄至学院。学习中心可通过“统计分析—学位情况综合查询”,对当批次已申请学生名单及审核情况进行查询。

纸质照片具体要求:2张2寸免冠蓝底照片,与毕业电子照片同版,照片背书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按拼音姓氏升序排列,顺序与申请名单一致。

二、 学士学位办理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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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审学位申请资格及相关附件请严格按照日程表配合完成本次学位申请、办理工作(本次学位申请将于5月26日24点截止,逾期申请不予受理)。上述时间安排如遇政策调整需要变化,学院将会及时另行通知。

三、联系人

学生(校友)服务中心:

学位办理:孙老师,电话:0411-84720102  

图像信息:杨老师,电话:0411-84720105

咨询服务热线:400-0411-800

学院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附件一:《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pdf

附件二:《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2019年修订)相关政策解读(2020修订版).pdf

附件三:学生本人申请学位平台操作流程.docx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