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尚未启动,如有疑问请咨询
4000411800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学院公告

关于在籍学生核准和补录学籍、个税附加相关信息的紧急通知

2019年01月21日

各学习中心和相关同学: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详情请见附件1、2),确保在籍学生核准、补录信息的准确和及时,有效保证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的实施,现做通知如下:

一、核准、补录对象及内容

1. 网络教育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必须按期完成学籍信息核准操作。

2. 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可按需自愿补录采集其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二、核准、补录具体要求

1. 学生进入个人教室,核准学生本人身份、学籍等基本信息是否正确;如需勘误须在截止时间前反馈汇总学院。

由于未认真核对、逾期未核对、委托或其他情况非本人核对等导致的信息有误等后果自负。

2. 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有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求的,需同步自愿选择补充采集个人在职状况、父母或监护人姓名等相关信息。具体采集项目及填报标准要求详见附件3《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核准与补录信息项》。补录采集本着以学生和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采集原则,自愿按需选择,逾期视为放弃补录。

三、核准补录工作安排及要求

1.png

此项在籍学生核准、补录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19年2月28日24点,届时平台对应功能将关闭。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务必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修改,未核准补录确认者视为放弃核对补录。届时学院将依据平台信息进行教育部学生数据上报系统备案。

四、相关联系人

1. 学生所属学习中心(联系方式详见学院网站

2. 综合咨询:0411-84738880

3. 信息勘误:学生服务中心  刘老师  0411-84720105

本通知要求核准和补录采集的信息直接关系到学生本人学籍注册、毕业学历注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学生切身利益,请学生务必给予重视和配合,认真核对,准确填报,谨慎提交,确保相关数据信息的客观性、及时性、准确性。请各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在籍学生。

附件:相关文件及操作流程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