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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2017年秋季超学习期限学生学籍注销处理的公告

2017年10月31日

各学习中心及相关同学: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关于学习期限调整和超学习期限学生的处理决定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截至2017年9月已超学习期限的学生范围及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已超最长学习期限学生范围

1.200909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201109学籍批次的专升本层次在籍学生;

3.201309学籍批次的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以上学生数据学习中心可通过以下平台路径查询及导出

学习中心管理平台:主菜单-统计分析-课程管理查询统计-学生学习进度查询功能-高级查询,筛选条件“距离毕业日期<=”中填写“0”月,即可查询并导出数据详细操作说明请见附件)。

二、公告期

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14日。

三、学籍处理

学籍注销。公告期后学院将统一对以上超期学生进行学籍注销处理,学生类别统一变更为超期生(届时满足201801毕业条件进入毕业办理名单者除外)

四、超期学籍注消处理后续学分等其他处理政策

1.学分:针对已取得的有效学分,学生可按需向学院申请开具单科合格成绩单。

2.有意愿续读者:可申请重新报读。以往入学测试成绩通过者可申请测试成绩认定,免测试;学籍批次按新报读批次和学习中心重新进行注册;原学籍下已取得的有效学分按新学籍教学计划予以相应认定、免修处理。

五、已达最低学习期限学生超期预警

1.201209以前(含201209)学籍批次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

2. 201503以前(含201503)学籍批次的专升本、高起专层次在籍学生。

以上范围学生数据学习中心可通过以下平台路径查询及导出:

学习中心管理平台:主菜单-统计分析-课程管理查询统计-学生学习进度查询功能-高级查询,在“已学习年限”中输入最低学习年限,进行查询并导出数据(详细操作说明请见附件)。

已达最低学习期限的学生,请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合理安排学习时间,避免超出最长学习期限无法毕业(专科2.5-4年,专升本2.5-6年,高起本5-8年)。

六、联系人

1.  超期学籍注销:

学生服务中心  李老师 电话:0411-84720102 84720053

2.  单科成绩单申请:

教学管理部    马老师 电话:0411- 84720135 

附件:超期和已达最低学习期限预警查询操作说明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7年10月30日